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
1、高等学校「含独立学院」全称: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
学校部委码: 12875
2、校址「含校区名称」: 湖州市吴兴区学府路299号
3、办学地点: 湖州
4、邮政编码: 313000
5、办学类型: 公办 「指公办、民办或合作办学」
6、办学层次「本科、高职或专科」: 高职
7、录取规则:
「1」按教育部要求,实行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体制,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。
「2」外语语种要求:不限
「3」男女比例:不限。
「4」身体健康要求: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要求,无明显传染疾病,生活能基本自理。
「5」录取具体方式:
A、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,本省一般为100%;省外一般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「或招生办」录取批次的安排,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。接受各省考试院「或招生办」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,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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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、对按“平行志愿”设置及投档办法省份普通文、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。对“非平行志愿”设置省份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。即先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,若第一志愿不满时,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。
C、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,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「同分时平行志愿按名次先后」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D、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,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,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,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,以此类推,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我院及时进行网上公布,如无异议,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,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予以退档。
E、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。一般情况,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。如不能追加计划则按名次先后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。单科顺序排列:文科为语文、文综、外语、数学;理科为数学、理综、外语、语文。单考单招单科顺序排列:专业课、语文、外语、数学。
F、有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的,具体要求为:无
G、某些专业加试要求:无
H.根据国家规定,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。我院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。每年公布招生计划时同时公布收费标准。学生毕业后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文凭。报考安吉教学点的考生第一年在安吉分院就读,第二、三年在本部就读。
8、招生计划:学院2017年面向全国7个省「市、自治区」招收高中毕业生2800名「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」。其中,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,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352名、单考单招470名。
9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:湖州职业技术学院。
10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:
「1」联系电话:0572-2363678
「2」传真:0572-2363678
「3」联系地址:湖州市吴兴区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
「4」E-mail地址:zsb@hzvtc.net
「5」院校网址:www.hzvtc.net
学校招生负责人: 陈国龙 学校负责人: 胡世明 「学校公章」